中新網5月9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有關部門討論通過了“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修正草案,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1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1個上班日補假。不過,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1個上班日補假。台內務主管部門今天宣佈,明年將有6次3天以上的連假。
  台內務主管部門表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計11天,再加上周休二日,全年放假總日數為115天。有鑒於明年共計有7個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適逢周六或周日,其中僅有農曆初三有補假的規定,造成明年放假總日數僅109天,民眾普遍認為“被吃掉”了6天假。
  為解決這個問題,內務主管部門已研究修改相關辦法,明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於前1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於次1個上班日補假,至於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之補假仍維持現行往後補假的方式辦理。
  不過,基於今年工商產業及社會大眾的日曆作息均已排定,明定這次的修正條文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臺灣明年3天以上的假日將有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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